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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妖怪可不兴人类祭拜的那一套。
记住,犬夜叉,即使是大妖,死了也不再有价值。这就是妖界的冷酷,身死之后,纵使妖界留有父亲的传说又怎样,父亲再也无法超过他死时的高度了。
顿时,缘一又悟了。
简言之,父亲已死,妖怪又不兴祭拜。且妖生漫长,霸道久远,常年很忙的兄长能记得来父亲坟前走走就不错了,还带狗粮干什么?
狗粮就该留给活着的狗才有意义。
拨开云雾,缘一看见了冥界的模样。在人类的形容中,冥界多为暗色,有开到荼靡的彼岸花,有浮着鬼魂的黄泉水,或许还有黑白鬼使牵着魂魄,走向投生之地。
可黑珍珠内的冥界不一样。
有山、树和飞翔的骨鸟,而在下方,矗立着堪比圣山的一座白犬尸体极高极大,仍是皮毛洁白、不染纤尘的模样,他合着双目,犬身两颊留有闪电状的妖纹,颜色虽暗淡,却不失锋利。
一如他死后的躯体,就算十多年过去了,妖力未散,尸体未腐,恍若活着。
父亲。
他们落在了生父面前。
作者有话要说: ps:斗牙王:我好感动!我的大儿子带着我的小儿子来看我了!
缘一:兄长,刀在哪里啊?
杀生丸:在他肚子里,尸骨未腐犬夜叉,把他劈开,我们取刀。
缘一:好。
斗牙王:
第114章 第一百十四声汪
斗牙王活了近千年,妖纹蜕变多达五次,是名副其实的西国兽王。
当他以真身的姿态死去,葬于妖怪魂归的冥乡,其犬身之庞大犹如四半分的圣岳矗立在前,高大巍峨,下接缭绕的云雾,上比灰蒙的薄天。
犬坐而立,妖首微垂。兽王已故,余威不散。
他的尸身依旧完整,没有腐化的迹象。溢出的妖力盈满每一根长毛,待风吹来,它们便飘逸于风中,轻扬缓落。
看上去蓬松温暖,仿佛主体从未死去,只是闭上眼睡着了一样。
极静,也极危。
到底是独当一面的大妖,斗牙王虽死,可他溃散的妖力仍如刀锋般犀利。它们沉稳又霸道地笼罩着这方地域,强势碾压周遭的一切,连骨鸟也远远避走,更没有妖怪敢葬在他身旁。
放眼四围,唯有树木山崖,以及罩在白犬尸身外的一件大铠。悬绪总角、横胴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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